发布时间:2026-08-28 11:20:33    次浏览

近期,北京市体育局收到检察机关反馈发生多起体育培训领域教练人员侵犯未成年人的案件,需引起关注并加以防范。暑期将至,广大青少年对体育培训、体育夏令营等活动的需求增多。为确保孩子们在安全、健康、快乐的前提下参与运动、享受运动,在暑期来临之际,向广大家长们发布以下警示:
在选择体育培训机构时,应注意核实机构营业执照。涉及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 滑雪、潜水、攀岩)应持有体育部门颁发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游泳场馆还应具有卫生健康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体育夏令营等活动若涉及住宿、餐饮等服务,应注重了解是否符合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并取得相应许可。重点提示:如果参加证照不全、证照信息与实际提供服务的体育培训机构信息不一致或只提供证照复印件的培训机构,在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保障方面均存在较大不可控风险。
教练是体育培训中不可或缺的角色。在选择培训教练时,首先应核实教练是否为培训机构的聘用人员,相关信息是否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其次应查看教练是否持有以下至少一种证书:1.体育教练员职称证书;2.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3.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颁发的体育技能等级证书;4.体育教师资格证书;5.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人才评价机构颁发的体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6.经省级(含)以上体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证书。重点提示:作为孩子监护人,尤其要注重教练品质德行的考查,更应全方位了解教练,为孩子选择一位德才兼备的教练,谨防“不受其益,反受其害”。
消费者在面对预付式消费时须谨慎。根据教育和体育部门相关文件,青少年参加校外体育培训应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重点提示:在签订培训合同时,应仔细查看是否为上述合同示范文本,且勿盲目购买“大课包”,优先选择采取预付费存管的机构,以降低产生消费纠纷的风险。
另外,倡导各类青少年体育服务机构秉承“重服务、讲诚信”的理念,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严格依法依规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规范从业人员培训行为,主动净化体育培训市场环境,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与社会各界共同为青少年参与体育运动营造安全快乐、向上向善、正面积极的社会环境。